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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专门性法律涉及停车位、盲道、公共交通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盲文、大字、语音等无障碍信息交流,生活缴费、教育考试、快递等无障碍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
有人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照顾”,因此参与度不高。实际上,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惠及社会全体成员。例如,建成城市慢行系统,能方便所有市民漫步健身;在社区配置助餐和就近食堂,服务的是所有居民。
不止老年人、残疾人等存在长期的无障碍需求,意外受伤者等也存在暂时性的无障碍需求。据估算,以70岁作为平均寿命,人一生中约有11%的时间处于“残障状态”,包括儿童期、老年期、受伤时等。可以说,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每一个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我国在无障碍建设领域取得长足进步。无障碍卫生间逐渐普及,更多节目配上手语播报,一大批公共基础设施建成,进入“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阶段。无障碍环境的理念也有明显变化,从满足特定人群特定需求,走向打造人人受益的社会环境。无障碍环境建设并非易事,仅是设施方面就包括硬件建设和无障碍信息交流等软件供给,涉及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诸多环节。
要看到,目前无障碍环境建设仍有不足。例如,难以满足不同群体个性化需要,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够系统连贯,重建设、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盲道被占用、住宅防摔设计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此外,人们对无障碍的需求更加多样化,除了盲道、出入口坡道,还需要无障碍车位、加装电梯、交通信号灯语音提示等,对养老、助餐、休闲健身等服务也有新诉求。这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在高效利用空间、综合平衡利益、满足突出需要上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新需求、新问题,要积极开展“城市体检”,找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突出短板,摸清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有针对性地补上欠账。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在即,需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细化相关标准、加强执行督导,打造连续贯通、安全便捷的无障碍环境,让全民生活出行“无障有爱”。(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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