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资讯丨江西赣州市法院:“红”+“绿”描绘环境资源审判新画卷

2023-05-19 21:55:06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刘玉华)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责任,致力打造环资审判赣州品牌,为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资料图)

党建赋能队伍建设凝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赣州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环资审判”工作思路,聚力塑造“一二三”党建+环资审判工作新模式,实现党建与环资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频共振新局面。

“一”是发挥党支部一个战斗堡垒的作用。担负着审理涉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及指导基层法院环资审判的职责,赣州中院民一庭通过夯实环资审判庭的党支部建设基础,发挥支部书记的带头作用,部署各支委委员党建责任清单,强化阵地建设。支部书记带头办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亲自指导审判团队打造环资典型案例,使党支部成为凝心聚力、创建赣州环资审判品牌的坚强堡垒。

“二”是实现党建与环资审判二者互为促进。2022年以来,赣州中院民一庭先后组织干警赴大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于都河长征第一渡口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从中汲取一心为民、争创一流的红色革命精神,增强干警优化环资司法服务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瑞金市法院审理的刘某庆等4人诉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权纠纷一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该案的审判与释法析理,进一步引导公众树立革命文物保护理念,是依靠绿色审判保护红色遗产、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案例。

“三”是打造环资审判“三审合一”升级版模式。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调配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过硬,分别具有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审判人员组建环资合议庭。为牢固树立审判人员环资审判理念,不断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赣州市两级法院努力将党建阵地向环资审判工作一线延伸,组织干警积极投入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念,厚植环资审判庭法官及党员干警的“绿色”基因。

党建推动诉源治理显成效

龙南市法院采用“圩日法庭”方式,到案发地龙南市南亨乡圩上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并结合案情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实现了“办理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赣州法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法官开展巡回审判、环保法治宣讲等方式,深入街道集市、村居农舍、田间地头,把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法治意识。据统计,崇义辖区内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2022年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相比2017年下降30%。

近年来,赣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党政领导、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的环资审判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积极践行生态修复优先理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崇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崇义县法院成立江西省首家生态保护巡回法庭,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诉前磋商”三位一体的环资审判新模式,主动引导诉前磋商,高效审结张某宝非法狩猎案,该司法确认案件被江西改革工作简讯报道。

崇义县法院生态保护巡回法庭积极探索“党员法官+林业专家+人民调解员+乡贤”的涉环资民事纠纷调解新模式,妥善化解邻里纠纷。2022年崇义县法院诉前化解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53件,收案数同比下降23.3%。

党建开启多元共治新格局

通过“开门搞党建”方式,强化生态环境各部门联动协作,赣州中院先后与市检察院、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涉环资主题党日活动,共同探讨环资案件的诉源治理、集中管辖、司法创新,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宁都县法院与生态环境、林业、国土、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交流与合作机制,指导行政执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环境保护司法建议函,均已得到有效落实。被告人曾某等七人污染环境案,案件审理后污染物还在固村镇格口村,宁都县法院及时向该县生态环境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生态环境局责成污染物运输公司对污染物进行无公害处理,净化当地环境。

为增强司法能动性和主动服务意识,赣州市两级法院及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改善环境、维护生态文明的司法建议,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崇义县法院联同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对环阳明湖流域生态环境进行检查,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调研县域森林资源、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宁都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长胜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在琴江河下游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为“建设美丽东江,守护一江清水”,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安远县法院、定南县法院、寻乌县法院联合签署《东江流域(江西段)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协作”“共同拓展和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等7项协作事项,并建立了环资审判信息共享、管辖磋商、审判执行协作、学术交流等机制。协议的签署,进一步增强了东江源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有效推动了东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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