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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0200900元,执行法院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国美电器成立于2003年4月,法定代表人董晓红,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由中国鹏润管理有限公司、海洋城国际有限公司、宏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中国鹏润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目前,国美电器现存15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被执行金额超4.6亿元。
中新经纬注意到,2022年12月29日晚间,国美零售曾发布公告称,公司附属公司国美电器于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沈阳盛兴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辽宁苏泊尔炊电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春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称“申请人”)以国美电器不能清偿欠付货款为由,分别向法院提出对国美电器的破产清算呈请。
2月9日,国美零售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国美电器破产清算呈请被驳回。据公告,2023年2月7日,国美电器收到法院所颁布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申86、87、88及89号。驳回呈请理由为,申请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书以确立国美电器与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美电器是否应就各供应链公司欠付申请人的指称款项负上法律责任仍存在争议。